去年5月,刘京胜在北京书市上发现伊犁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出版的《世界名著百部》丛书中《唐吉诃德》一书,整体内容与其1995年在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唐吉诃德》相同或近似,只是替换了部分词语,比如把“高兴”替换成“愉快”,而且混乱到把塞万提斯说成是捷克人。刘京胜于今年8月底以伊犁人民出版社侵犯其作品的使用权、署名权、改编权、获酬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被告方伊犁人民出版社在答辩时表示,该社1999年与北京天石文化公司达成协议,合作出版《世界名著百部》,一切组稿、印刷、发行均委托天石公司办理。此后不久,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经调查认定伊犁人民出版社与天石公司之间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查封了天石公司,对伊犁人民出版社进行了停业整顿1年的行政处理。被告方称,关于《世界名著百部》丛书的运作情况,出版社并不知情,并非有意侵权,而且事发后出版社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了《世界名著百部》书号作废的声明,态度是积极的,希望法庭主持调解此案。同时原告刘京胜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著作权法修正案于10月27日颁布实施,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增加了著作权人的权力同时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而不是“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因此,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伊犁人民出版社向刘京胜书面道歉并赔偿损失人民币1.6万元。
另据了解,刘京胜还在石家庄图书交易市场发现伊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另一种版本的《世界名著百部》丛书中的《唐吉诃德》侵犯其著作权,目前他已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此前,刘京胜刚刚通过庭外和解的方式,与远方出版社解决了《世界文学名著精品》丛书中《唐吉诃德》侵权官司。
此外,刘京胜称,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世界传世名著》、《中学生课外必读名著全集》、《世界文学名著阅读文库》和《世界名著百部精华》四套丛书中的《唐吉诃德》均几乎不加修改地全文抄袭其1995年出版的《唐吉诃德》,为此,刘京胜已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延边人民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