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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先秦道家的人学思想

2000-06-27 来源:光明日报 田永胜 我有话说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开创者。后来,又发展出杨朱学派、黄老学派、列子学派和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在战国时期有很大影响,造成了“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的局面(《孟子·滕文公下》)。黄老学派在秦汉之际有重要的影响。列子学派有着独树一帜的人学思想。庄子学派是先秦道家人学的集大成者。

人与自然——人乃有生之最灵也

中国古代没有“自然界”这一概念。不过“天”、“地”在很多时候与“自然界”同义。先秦道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提出以下极富启发性的思想:

第一,人是自然界演化的产物。老子认为,人是在道产生宇宙、天地万物之后才产生的。《黄帝四经》认为:“天地[已]成,黔首乃生。”自然界形成之后才产生人。在庄子看来,人也是自然界的产物。《列子》认为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界演化的产物,经过太易、太初、太始、太素等阶段才产生气。“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冲和气者为人;故天地含精,万物化生。”(《列子·天瑞》)先秦道家思想家们的这种观点为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奠定了一种和谐的而非对立的基础。

第二,人乃有生之最灵也。殷周以来,天帝鬼神是高居于人之上并决定人的生死福祸者。人们无论做什么重大的事情,都要占卜、祭祀,征求上帝鬼神的旨意,祈求上帝鬼神的保佑与赐福。老子最先否定了天命鬼神的力量,认为人是宇宙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二十五章》)这样就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无以人灭天。人虽然在自然界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不应该与自然界对立,而应该在顺应自然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人自身的作用。在庄子看来,每个人的身体、性命及其子孙都是自然界的产物,人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庄子·秋水》)。自然界的运动,自有其规律,只有做到“天与人不相胜”(《庄子·大宗师》)的人才能称为“真人”。《黄帝四经》也主张人不应逞强恃能,而应顺应自然。这种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点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

先秦人与社会——安时而处顺

道家思想家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上古时代,那时没有仁、义、礼、智,但是人们的自然质朴之德性却很高,不以强凌弱,不以智欺愚,人人过着一种自在安详的生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非常和谐。但是社会现实却是战乱频繁、民不聊生,百姓则“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庄子·在宥》)。为了解决社会与个人之间的严重对立现状,道家思想家们大致提出两种办法:

其一,保持自身清静、不为物化。面对社会现实,要做到“安时而处顺”。以平常心对待社会现实,不因不满现实而愤世嫉俗、自我抗争;也不应自甘沉沦;更不应该标新立异、锋芒毕露,而应该做到“形莫若就,心莫若和”(《庄子·人间世》)。老子也讲:“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六十七章》)

其二,辅佐圣王治国平天下。他们在谈到人与社会的关系时,都提出一套特有的治国平天下的理论。老子认为,侯王应该效法“道”的无为,从自身做起,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现可欲,这样就可以使百姓不争,使百姓不为盗,使民心不乱。庄子认为君主应“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庄子·应帝王》)。杨朱提出的治天下方案是别具一格的,杨朱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列子·杨朱》)这是老子无为而治的另一种表现形态。这种理想主义色彩浓厚的治天下理论是以人人都爱惜自己的生命胜于爱惜物质财富为基础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人们却是以时间和生命去换取功名利禄,所以,这种治天下的方法就成为一种空想。

可见,道家思想家们绝非人们所误解的那种遁世主义。他们对社会的堕落有着深切的忧虑,对理想社会有着热烈的渴望,并提出许多治国平天下的主张。先秦道家思想家们对理想社会的渴望、对施展治国平天下抱负的期待,丝毫不亚于儒家。

人与人——顺人而不失己

面对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他们提出了“守柔”、“不争”、“顺人而不失于己”(《庄子·外物》)等方法。

第一,守柔。柔弱是与人相处的法则。“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七十八章》)作为君主和统治者就应该谦柔,“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老子·六十六章》)这样就可以达到“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同上)的效果。

第二,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八章》)所以圣人才能够“后其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老子·七章》)。在他们看来只有心情的恬愉、精神的逍遥,才是真正的快乐。

第三,顺人而不失已。“顺人”是与人相处时,不应以自我为中心,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失己”是不丧失自己的个性、本我。能够做到“顺人而不失己”(《庄子·外物》)是需要很高的智慧的。与人相处时,“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老子·四十九章》)对待他人应该“抱怨以德”(《老子·六十三章》)。这些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法,体现了道家思想家们博大的胸怀和深邃的智慧。

人与自身——摄生养神

在先秦道家的人学思想中,人与自身的关系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贵身。庄子第一个把个体生命的价值凸显出来,在他看来:“夫天下之至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庄子·让王》)因此人生的目的不是追求外在的功名利禄,荣华富贵,而是保全自己的个体生命,进而修道、体道,成为得道真人。

第二,养生。道家思想家们普遍重视养生,因为“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庄子·知北游》),即使成为帝王,也不应以此伤害自己的生命。为此就要节制种种的欲望。因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行妨”(《老子·十二章》)。庄子还提出了自己的养生之道,他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庄子·养生主》)

第三,养神。先秦道家认为,人生如意的事不过十分之二三,不如意的事,占到十分之七八,如果不能摆脱诸多的懊恼、后悔、忧伤、畏惧而保持自心清净,就减损了人生的很多乐趣。应该对生死、穷达、富贵全然不在意,这样才能不会丧失自我。所以,比起养护身体,他们更注重养神,也就是涵养“精神”。《列子·天瑞》中记载,有人问列子为什么贵虚,列子回答说:“非其名也,莫如静,莫如虚。静也,虚也,得其居矣;取也与也,失其所矣。”这是要求保持心灵的虚静状态,以顺应万物之自然。

人的发展——复归于朴

当一个人没有办法改变整个社会时,就只能改变自己,不为种种欲望所困扰,实现生命的自我完善与精神的绝对自由,“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老子·二十八章》,成为“圣人”、“真人”、“至人”、“神人”。为此,老子提出了“为道日损”的体道方法,庄子提出了“心斋”、“坐忘”的体道方法。

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老子·四十八章》)只要保持心境原本的空明宁静状态,不因外物的诱惑而丧失心灵的宁静,这样就可以回归到它的本根,从而呈现出虚静的状态。《老子·十章》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形体与精神的合一就是体“道”,把气集中到最柔和的境地,就像婴儿似的复归于朴;澄清杂念,摒除妄见,就可以返观内心的本明。

庄子则提出具体的体道方法,其一为“心斋”。“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耳止于听,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庄子·人间世》)将心志凝聚为一,不用耳朵去听而用心灵去感应,不要用心灵去感应而要用气去感应。因此达到虚空的状态,就是“心斋”。其二为“坐忘”。“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庄子·大宗师》)忘掉了肢体的存在,摈弃了才智思辩,好像身心都不存在了,进而与“大道”融为一体。

总之,先秦道家思想家们围绕“人”的主题,作了许多有益的、积极的思考,很值得我们去发扬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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