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东阳为首的茶陵诗派提出作诗应尊盛唐、宗杜甫、主复古而反对理化与绮化,实践创作中并有许多关心时政民瘼、代民立言的作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时的台阁体之风,并为后
本书考论结合,书中既包含了对谢铎籍贯故里、家世、生平事迹、交游、著述编纂与流传、诗文系年等问题的考证,也有对其理学、史学、教育思想和文学成就的深入论述。考证方面,作者遍采《明史》、《明史纪事本末》、《明实录》、《明实录类纂》、《明会要》等历史资料和《太平县志》、《桃溪谢氏宗谱》等地方文献,务求言出有据。如据《嘉靖太平县志》考知谢氏籍贯。它如“桃溪”考、谢铎一生三仕三隐考、谢铎交游考等,均严谨精到。论述部分则通过对事实的分析,引导出中肯的规律性结论。如论理学侧重在其与浙东理学的历史渊源,论史学具体到其天命观、历史顺变观及历史真实观、明君观与贤臣观、对权奸误国的批判、反滥赏酷刑观等,论教育思想留心到其在朝与隐居时的不同体现;论文学成就则以其所处时代的文坛状况为背景,对其文学思想、诗文思想与艺术进行全面归纳和总结。
本书运用了点面结合的研究方法。全书有对谢铎的深入研究,也有对茶陵诗派其他作家作品的全面论述。如第九章《李东阳及茶陵诗派其他成员的文学主张及创作》以李东阳、茶陵诗派早期成员、茶陵诗派后期成员为研究对象,结合他们的生平仕历,遍读其著述与作品,从中得出茶陵诗派的整体诗文观和创作特色。举细节为例,在论述谢铎诗文成就时,将其诗文创作观与茶陵诗派整体创作观有机联系,指出谢铎观点要言之为“明道、纪事”、抒情、倡复古、宗汉唐、习宋诗,其中提倡复古、宗法汉唐两点,与茶陵诗派多有相通;其整体主张又与后起的前七子相合。通过多方面的比较分析,谢铎之与茶陵诗派、前七子乃至与明代文学之联系不言自明。
章培恒先生在本书序中说:“林家骊教授对于谢铎及其相关文人的这种专门的研究,无疑做了前人所没有做过的工作,使我们理解了在前七子开始活动的弘治时期的前一个阶段――成化及其稍前的时期,文学风气确实已在开始改变,而不只是李东阳一个人在那里孤军作战。”本书为明代前七子之前的文坛动向所做的有益探索,是明代文学研究中一项重要的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