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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道德建设自律是核心

2009-09-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齐芳 张国圣 我有话说

9月7日,第十一届中国科协年会科学道德建设论坛在重庆召开。谈及科研中暴露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很多科学家都感到震惊和困惑。陈佳洱院士问:“这个原来并不存在的问题,为何现在如此严重?”

论坛上,几十位中美

科学家用整整一天时间把脉科学道德之“病”,力图找出病因、开出药方。这场提前举行的科协年会“重头戏”似乎在宣示着中国科技界的决心:对科研道德问题,我们决不姑息!

病症:科学道德之“病”的13个典型表现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道德委员会主任杜祥琬说,在科学技术快速进步、一批杰出人才不断涌现的同时,科技界的建设也带有初期阶段的明显特征: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差,原始创新少。同时,人文精神缺失,科学道德水准下滑,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严重侵蚀着科技界的躯体。

杜祥琬总结说,目前科技界存在着13个典型的道德问题:

论文、著作的造假、抄袭、剽窃多有发生,愈演愈烈;

靠拉关系、“忽悠”、“跑部钱进”、争项目、经费;

评审成果搞“友情评审”,伪造“应用证明”,甚至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炮制假成果;

伪造学历、伪造SCI引用查询证明;

报奖搞包装,对有关评委和工作人员搞关系、搞运作,甚至利诱;

有的原始候选人的提名材料不实、言过其实,或把别人的成果、集体的成果捆绑包装到自己头上;

有的院士、名人多头兼职而不能尽责;

有的专家学者对自己并不内行、并不了解的领域,以权威姿态发表评论,误导公众;

有的专家在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奖励评审中不能超脱小单位或相关者的利益,不能坚守科学态度;

为了应付评估、检查,有的单位集体做假;从“应试教育”到“应试科研”,扭曲了科教的价值观;

有的科技管理部门,把管理权力化、利益化、长官意志至上,偏离管理的科学性;也使一些投机取巧者屡屡得逞;

有的领导干部违反科学程序,干预评审、评奖,甚至干预院士增选;

在不正之风的影响和利益的诱惑下,有的科技工作者“以钻营代替钻研”,“以权术代替学术”,“有知识、缺文化”,“有物质、缺精神”。

杜祥琬介绍说,中国工程院“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研究课题调研结果表明:影响科技人才成长的首要因素是大家都“忙于事务(跑关系、应付评估、检查、会议等)”,第二位的因素是“官本位”影响,导致一些青年科技工作者“想当官”,放弃了学术研究。

病根:社会道德规范失衡

在军事医学科学院原院长秦伯益院士看来,问题的根源在于道德规范失衡。秦伯益说:“中国正处于社会大转型时期,在道德教育、市场规范、法制建设、评估体系等方面尚有不足。科技界也难以保住一片净土,科研人员也难以独善其身。”

清华大学物理系副主任薛其坤院士则认为,科学研究的本质是追求真理、揭示自然奥妙,并利用产生的知识改造世界,造福于人类社会。一开始,科学研究并不是职业,而是受强烈兴趣驱动的,也就不存在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现在科学研究逐渐职业化,和工作、晋级、个人荣誉等密切相关,这就难免出现种种不端行为。

制度的不合理也是导致学术不端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科学院北京生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福是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最年轻的委员之一。在他看来,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是把科学问题定量化,用SCI等量化标准来衡量学术成果。高福说:“量化评价本身并没有错,可是把量化当成主要标准就出现了问题。”在这样的导向下,很多学生把对科学的追求、对未知奥秘的探索,简化成发表文章的杂志的“影响因子”,“这对青年学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

这个观点得到了大家的赞同。陈佳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他被邀请参加一个评审,被评审者的“成果”之一就是一年能发表三十几篇SCI文章。“怎么可能平均一个月发表两三篇文章,我自觉一年能写出一篇高水平的文章就不错了,而世界上很多高水平的科学家经常是几年不出文章,一有成果就震惊世界。”他认为,行政不能过多地干预科学研究,不能违背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

无论何种原因,起主导作用的还是人。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志珍认为,目前青年科技工作者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导师难辞其咎。“一个导师不认识自己的学生,学生没见过导师,我想这种情况不是个例。这样怎么能培养出好学生?”王志珍回忆起老师邹承鲁院士是如何严格要求自己的,“导师应该对学生言传身教,不能出了问题就以‘我不知道’推卸责任。”

天津大学校长龚克院士说:“现在很多人一味把学术不端行为归咎于制度的不合理,可这世上哪有完美的制度?如果科技工作者自身有坚定的信念,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又怎么能够轻易被‘逼’就范呢?”

药方:“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学术不端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与会专家都表示,科学道德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法制相结合的科技诚信工作体系,必须“他律”与“自律”相结合。

“他律”的最重要一环就是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美国科学促进会科学自由、责任与法律项目主任MarkS.Frankel介绍说,在美国,法律科研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科学家们不敢随便在推荐书或论文上签自己的名字,搞不好就要对簿公堂。”他说,“美国的法律已经比较完善,而且我们还在出台一些法律,以适应时代的进步。”

这一观点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近年来,我国建立了科技诚信建设联席会和办公室,科技界的主要部门也成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但是相关法律相对缺位。秦伯益认为,我国应该加快科技立法,让学术不端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就“他律”而言,贯彻执行也非常重要。秦伯益说,我国的规章制度“看字面,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然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规章条文就走样了。“学生出了问题,导师难辞其咎;导师出了问题,学校怎么能推卸责任?但是,因为利益共同体的纠葛,最后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

然而“他律”必须以“自律”为基础。美国科学促进会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就一直从事科学道德方面的研究,MarkS.Frankel说,他们的经验表明,科学家的道德完美要求,必须出于科学家本人的渴望,而不是外部法律的威慑。“无论我们出台什么法律,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只有科学道德成为整个科学共同体的愿望,才能持久。”

谈及“自律”,大多数与会者都把教育放在了首位。薛其坤说,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毕竟令人不快,遇到某些利益相关问题,可能还会遇到困难。“预防是最好的手段,比惩戒更有效”,而预防的关键就是从教育抓起,把诚信教育渗透到教育的全过程。

秦伯益说,诚信教育不仅要“从娃娃抓起”,更要从老师抓起,“没有好老师,怎么能教育出好学生呢?”杜祥琬指出,科技诚信,自律是关键、是核心。“自律是一种素养,这种素养植根于教育。”

(本报重庆9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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