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从来应该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结合才有不竭的动力。经济体制改革如此、社会领域、政治体制的改革如此,文化体制改革亦应如此。但是
此外,从大环境上看,我国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仍然没有完成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管理观念、手段、方式、方法的转变。在文化领域,因为行业的特殊性,政事政企不分等现象依然存在,政府与产业的关系如何理顺等问题仍然不能如经济领域那样脉络清晰,更遑论科学合理地制定、执行一系列支持演艺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了。
在这样复杂而特殊的背景下,要加快推动我国演艺业改革发展,还需要在几个方面加大努力,为国有院团改革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改革氛围:
首先,抓紧制定推进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改革中主要是资产的处置和人员的安置以及财政在改革前后的支持力度与方式。而财政资金对演艺业的支持大多没有纳入国民经济预算,假如,院团普遍认为改企后财政将采取“甩包袱”的做法,改革能没有阻力吗?所以,要从院团可持续发展的必需条件出发,统筹考虑、妥善处置国有资产,实践中要有制度配套,人员安置应有政策规定,如身份置换、补偿金的确定、资金来源等。
其次,应千方百计为改制院团配置可持续发展的要素资源。改革的目的是促使演艺业复苏、发展。并非市场主体、多年积弊、缺乏竞争力的院团如何轻装上阵、恢复活力是大家的共同愿景。但是,改制仅仅是开始,演艺业真正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社会的大力支持。如用政府采购培育市场、用规划手段增建剧场或采用划拨的形式给院团发展条件;又如实施“国家演艺业人才振兴、培养计划”等培育行业人才;学习西方的艺术人才社区艺术教育计划,有效分流长期以来沉淀在国有体制中的演艺人才等等。
此外,要加强改革的理论依据研究,利用科学的统计手段,提高决策的准确性。要加强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如产业竞争力分析,产业发展阶段分析,国内外比较研究,历史纵向分析等等,对国有院团的改革进行路径分析,比较优劣,选择最优路径。要加强对演艺业的定量研究,目前,缺乏可利用的统计数据,如国有院团人员构成中离退休、行政服务、一线演职员的人员比例状况,院团体制情况(全额、差额、自收自支)、财政拨款额度,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院团拥有剧场的情况;民营院团按种类细分的数据、人员结构的数据,等等。这些数据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应广泛调查,科学统计,为制定改革战略、顺利推动改革提供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