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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学院院长的学术成果

1999-11-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杨海鹏

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国和被指控剽窃同行学术成果。

指控者是前监狱法系主任段晓英和她的几个同事。今年5月,他们针对院长的“剽窃问题”向上海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举报。举报信对潘氏的几本著作进行了“解剖式的分析”,剽窃文字的数目竟然精确到个位数。

院长的“学术道德”被质疑,一种羞愤的情绪在学院里蔓延。

从中学教师到法学院院长

潘国和今年54岁,进入法学界不到10年,此前当过16年中学化学教师。这个后来者让上海法学理论界吃惊:这10年,他写成专著近10本,论文一大批,著述文字有113万字;还令学者们吃惊的是,他的著述横跨了法学几大领域。“他刑事方面也搞,金融证券也研究,又是国际法学专家,国际关系博士。”

更令同行惊诧的是,这一切都是他担任学院主要领导职务过程中取得的。潘不仅是法学院院长,还是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院长,同时又兼上海-柏克莱管理学院的院长。

职称评定中的送礼事件

在进校之初,潘国和的职称即由“中学化学高级教师”转为“法学副教授”。按常规,从副教授晋升为正教授,至少5年。但潘不久即参评,理由是,如从“中学化学高级教师”算起,他拿“副高”,早过了5年。

但是,他的报评未获通过。

1997年4月,在“高评委”秘密投票前,潘国和刚升任正院长。当时的副院长田保传到了评委之一苏惠渔先生的家。苏先生当时不在,田向苏夫人送了礼,留下条子,要求照顾一下潘。苏回家后,勃然大怒,退回了礼品。旋即,教委将此事通知了刚从“一把手”位置上退下来的李庸夫先生。

李庸夫对自己的继承人大为失望。

两本著作的出笼

段晓英与潘素来不和。今年初,为缓和双方关系,潘随手送她一本自己的专著,是1994年版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分类改造研究》。

对于这本印数1000册的著作,段满腹狐疑:学校里资助出版这本专著,作为专业系主任,她早该知道,为何四年后才露面?学校里没有,外边的图书馆里也没找到,“恐怕是潘为评‘正高’专门搞的。”

细翻这本专著,她吓了一跳:整本书与1992年同一出版社、同一责任编辑编辑出版的《分类改造学》大部分文字一样;而且大量章节抄自《犯罪学通论》、《女性犯罪学》等国内名家著述。该著作的后四章“犯罪预防”、“股票交易”,根本不是分类改造的内容。

更令段晓英觉得蹊跷的是:在两本书中,前一本作者有18位,潘国和是主编;而后一本,潘变成了惟一作者。

“枪手”:“我愿意”与“我不给行吗”

10月15日,法学院教代会举行分组会议。段责问学院组织部长贾洛川。去年,潘出版了一本书,名为《当代中外行刑制度比较研究》,其中第一章内容与贾洛川三年前向学院学术研究讨论会提交的论文一字不差。她要求贾解释。

贾在她离席后,对小组代表说这叫资源共享。在座的舒鸿康教授对记者说:“我很惊奇,觉得好笑。”

而监狱法系的代表还听到三个更有趣的字:“我愿意”。

段晓英说,贾洛川仅是“枪手”中的一个。甘当“枪手”的原因,段说是为了在潘的“庇护”下拿到票子、位子、房子。

但并非所有“枪手”都是自愿的。去年从华东政法学院调来的李健勇讲师,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客座副研究员。他有7篇论文写成后,被潘看见,强行拿去冠上自己的名字发表。

记者问李健勇究竟。这个不甚得志的学者默认了。他说自己身患重病,在学校里没有根基,爱人又无工作,“潘想要,我不给行吗?”

但其他被疑是“枪手”的教师多保持缄默。有一位几近哀求,要求记者让他过点清静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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