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的叔父程诗英学贯中西,对近代掌故十分有研究。那日与他闲聊,他很认真地说起,“无商不奸”是后人杜撰的,原意为“无商不尖”。
“无商不尖”,出典为旧时买米以升斗作量器,故有“升斗小民”之说。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银货两讫成交之后,商家会另
“无商不尖”还体现在去布庄扯布,“足尺放三”、“加三放尺”;拷油拷酒都有点添头;十里洋场的上海,在王家沙吃小笼馒头免费送蛋皮丝开洋清汤,“老大昌”称糖果奉送两根品牌三色棒头糖。
我有点相信“无商不奸”是“无商不尖”的讹传或是后来的新词语。中国传统,做生意都为作坊式的家族经营,从来笃信“和气生财”、“童叟无欺”。再讲,开出一个店面不容易,谁都想将生意长长久久做下去。因此,除非是存心不想做生意,否则何故以次充好,短斤缺两,作奸多端自砸招牌?
我个人希望欣逢盛世,但愿“无商不奸”从我们字典中消失,“无商不尖”,笑傲商界。(《羊城晚报》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