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行为艺术”,亦有“行为杂文”。行为艺术往往出奇不意,惊世骇俗;行为杂文则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一招半式,胜过数篇锦绣文章。
1960年,年馑。我有一刘姓乡党,光棍,饿得实在受不了,过年时,贴对联一副,上联曰“二三四五”,下联曰“六七八九”,横批“人民公社万岁”,明眼人一看便知,缺一少十
是“缺衣少食”的谐音。妙联不胫而走,大家拍手叫好,议论纷纷,都说是憋了好几年,总算出了一口恶气。这是杂文上半篇。他后以“恶攻罪”被判刑三年,服刑归来,当年邻居不少人“非正常死亡”,刘乡党却因坐牢有饭吃得以幸免。刘乡党至今健在,年已八旬,住敬老院,衣食不忧,谁要说今不如昔,他便倚老卖老,拐杖打来:小毛孩子,你知道个屁!此乃杂文下半篇,虽有个“光明尾巴”,仍不失为一篇好杂文。 (《中华读书报》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