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社保,患不公也患寡

2009-09-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原定于8月三审的《社会保险法》将推迟到明年。人们发现,依照社保规定,单纯依靠社保可能保障不了自己有品质的晚年生活。甚至有人说,社保领域内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收入越高,落差越大”了。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假设小王月入8000元,如果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那么他需要参考的基数应该是当地前一年平均月

工资的三倍。如果当地平均月工资为2235元,那么他的基数就是2235×3=6705元。

在6705元的基础上,小王个人需要缴纳8%,即536元,单位需要缴纳22%左右,即1475元。但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缴纳的费用并不能纳入他的个人账户,而是只能进入社会统筹账户。

到了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他能拿到的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120,这就相当于,除了个人账户不一样外,大家领的基础养老金都是一样的。而且,即使是个人缴纳的这部分,还必须得按照一定的比例逐步返还。

如果一切条件不变,小王在按照6705元标准缴纳了20年养老保险后,他退休的时候拿到的是月平均养老金是2235×20%+536×12×20÷120=1519元。

这已经不是“不患寡,而患不公”的事情了,对在城市工作的年轻人来说,他们已经开始“患不公也患寡”了。今年年初,中国青年报社的一份调查显示,6919名公众中的81.5%认为目前的养老保障力度小,能领到的养老金太少。为此,他们必须多多储蓄才有安全感。

不仔细算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晚年生活面临的是怎样的窘境。根据中国青年报社的调查,仍有71.6%的被调查者表示,今后打算“靠社会养老保障”养老。面对如此多人的信赖和托付,但愿推迟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能给出一个对得起公众期待的答案。

(《经济参考报》9.9 赵晶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