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刑法对盗窃犯罪的处刑分三个等级:一是对一般的盗窃犯罪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款,亦可两者兼施;二是对盗窃交通工具的犯罪,入室盗窃的犯罪以及
中国现行刑法对盗窃罪的处刑分四个等级:一是对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是对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对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是对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两相比较,可以看出,新加坡对盗窃罪的处刑远比中国要轻。因此,新加坡盗窃罪少而又少的原因并不在于其刑罚比中国更加严厉。那么,原因何在呢?笔者以为,主要的有这样几点:
一是新加坡的经济发达,社会福利也相对完善,人民基本生活无忧,能够为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提供一份体面生活。
二是新加坡公民的教育水平和守法意识比较高。新加坡政府不遗余力地推行法治教育,领导人也以身作则,这种守法意识在新加坡的社会中潜移默化,已经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是新加坡的执法效率很高。虽然新加坡刑法对盗窃罪规定的刑罚比较低,但是在新加坡盗窃被抓获的概率非常大,曾有报告指出同样的贪污行为在新加坡被抓获的概率是菲律宾的400倍。这种极高的被抓获率对犯罪分子也是一种极大的震慑。
(《检察日报》12.10 刘会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