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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国家秘密”应及时解密

2009-12-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记述唐家璇外交生涯的回忆录《劲雨煦风》近日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发行。据介绍,唐家璇在写作过程中一字不差地引用了大量还未解密的外交文献。

以唐家璇的从政资历与经验,他不可能不知道未解密的外交文献属于国家秘密,但他仍然在回忆录中大量引用其中的内容,对此只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他引用的那些内

容虽然尚未解密,但“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或“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按照《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这类国家秘密应当及时解密。推而广之,按照现行法律属于“国家秘密”的许多事项,其实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公之于众,只是由于有关方面解密的速度太慢,才使得这些已经不具有国家秘密的性质、同时也不具有实际保密价值的事项,仍然需要国家投入大量成本用于保密。

唐家璇在回忆录中大量引用未解密的外交文献,相当于提前对这些“国家秘密”履行了解密手续。这样做有助于推动信息公开,使《保密法》趋于完善。

  (《东方早报》12.18 潘洪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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