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广西日报》第15版“今日聚焦”专刊刊发一位见习记者写的头条文章《“一药多名”的困惑》,反映国内药品市场的乱象——
同一种药少则三四个、多则五六十个名称,一些药品的名字别说消费者,就连从事药学研究多年的老教授也没听说过。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药师杨正鸿教授研究药剂几十年,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自己与药剂打了大半辈子的交道,一些药的商品名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是一般的患者了。
然而,文章见报当天,就有读者直接向报社来电投诉:文章严重失实!那位“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药师杨正鸿教授”已经去世两年多。
原来,2006年,这位见习记者任职于另一家报纸时,已对“一药多名”进行了采访。事隔四年,该记者实际上并没有进行采访,只是对旧稿予以翻新就再次发表。
教训:
这篇报道违反了两条新闻原则:一是新闻以真实为本;二是新闻须“新”须“快”。
首先,事实是新闻的本源,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采编工作的第一准则。一篇新闻报道真实与否,是一个非黑即白的简单事实。当一切遇上一个“逝者‘受访’”的硬伤后,立刻让读者产生对整篇文章的质疑,甚至有可能会对《广西日报》全部新闻报道产生不信任感。
其次,新闻必须“新”,而此文记者在事过境迁之后不去重新采访,而是翻新四年前的材料用于当前的现象分析,犯下新闻大忌。
即使某一题材涉及的新闻事实相对简单,但真实、准确仍然是我们做一切新闻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