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局长送茶杯这件事到底是谁做错了呢?
局长到县里检查工作,中午用罢午饭,在宾馆小憩了一会,起床后便往市里赶。
出城不多会儿,局长要喝水,一下子想起,茶杯落在县城的宾馆里了。司机小赵要拐回去,局长说,不就是一个玻璃杯吗,要是回去拿连汽油费都不够,不划算。
回到市局,小赵心想,让县局的同志帮忙找一下茶杯,总不是什么大事吧?他就给县局的局长打了电话。县局局长连声说,没事的,没事的,我马上安排人去找。找到了,就给局长送去;找不到,我们就买个新的,也给局长送去。
很快,小赵接到了县局办公室主任小钱的电话,说是茶杯找到了,他和驾驶员正准备出门,专程到市局给局长送茶杯。
小钱刚出城,就接到了县局局长的电话。局长要他们赶快回去,说是只送一个茶杯到上级单位,不成体统,回来后再装点土特产,一并带到市局去。半小时后,小钱重新上路,小车满载着水果、杂粮等土特产。
小赵把县局来人送茶杯这事,向办公室主任老孙做了汇报。老孙想,我们每一次去县里,人家都笑脸相迎,热情招待,小钱专门来给局长送茶杯,不如留他们吃顿饭。
那顿饭,气氛很热烈,菜很丰盛,酒也喝得很猛。站在饭庄门口,小钱摇晃着身子,郑重地把茶杯交给小赵。接着又把车上的土特产搬下来,放在市局的车上。
小赵把拎在手里,一下子苦笑起来:这个茶杯最多值十块钱,县局来了两个人、一台车,汽油费和过桥过路费得多少钱?带的土特产得多少钱?我们招待的一顿饭又得多少钱?
可是,这件事情又有谁做错了呢?小赵想:我打电话让县局的同志帮忙找茶杯,错了吗?他们找到了茶杯,热情地送过来,错了吗?下级单位来人,我们招待一顿饭,错了吗?好像谁都没有错,一切都很正常。
(《北京青年报》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