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增城日报》报道,6月10日以来,广东增城市新塘镇发生聚集滋事事件。当地公安局发布通告,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犯罪线索,还特别提出,如举报者为外地务工人员,成绩突出者将“给予迁入当地户口”。
维护社会治安,确保城市安定,民众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公安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增城公安局发布公告,重申依法惩治犯罪的决心,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希望民众提供更多案情线索,这些都是正常的、合理的。
正如《人民日报》6月15日评论文章《流动时代唱好融合大戏》所指出的,在许多沿海城市,摩擦事件、乃至暴力骚乱的成因,往往是本地人和外地务工人员间的隔阂、矛盾,当地政府需要做的是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稳定,消除骚乱根源,努力建设一个融洽、和谐的管区,消弭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否则,恐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奔命,事倍功半。
那么,在出台具体政策时,最需要避免的是导致“主客”间隔阂加深、相互排斥情绪激化的因素。但如“外地务工者举报奖当地户口”这样的政策,就可能被某些心怀叵测、惟恐天下不乱者所利用——有网友担心,这不仅坐实了“城乡有别”、本地户口高人一等的逻辑,还会让个别人觉得乱了才有举报立功的机会、有举报立功的机会才能变成“本地人”。如此,显然更激化了矛盾。
户籍制度门槛本身就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大潜在因素之一,在一些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关系不太和谐的地方,用户籍奖励举报者无疑有“伤口撒盐”的效果,如果还想将之用于“化解”矛盾,恰恰是南辕北辙。
(《新京报》6.20 陈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