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7年7月15日台湾当局正式解除党禁至今,24年时间里,2300万人口的台湾现在已经拥有了187个政党。
在187个政党中,有“中华民国自由自在党”、“中华正统党”、“大中华梅花党”、“先进党”、“东方红党”,也有“白党”、“红党”、“绿党”;有“凤凰党”、“台湾黄金党”、“人民声音广播党”、“人民最大党”,也有“孝道党”、“尊严党”、“全民忠义党”等。
仔细观察这些政党的名称就不难发现,许多政党起名时都钟爱“中国”、“中华”等词,紧随其后受欢迎的还有“台湾”、“民主”等。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台湾地区的政治生态。
这些年来,新设立的政党不断涌现,但是被撤销的政党却少之又少。按照台湾《人民团体法》的规定,设立一个新政党其实十分容易——在政党成立大会之后,把政党章程和负责人名册拿到“内政部”备案,只要新政党的名字与现有其他政党名字不重复,就算成立了一个新政党。
但是要撤销一个政党就比较困难。如果某个政党自愿撤销,需要经过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出席,在三分之二的出席代表同意撤销政党的情况下,报“内政部”备案。1994年12月,“中华社会民主党”创党元老、首任党主席朱高正致函台“内政部”,要求撤销“中华社会民主党”备案。“内政部”就依照“政党撤销必须经党员大会同意”的规定,认为朱高正虽为创党主席,但由于撤销程序不合法而对其要求予以拒绝。近些年来,作出类似撤销决定的政党一个都没有。
如果想撤销某个政党,更是难上加难。“内政部”有一个政党审议委员会,专门负责做出对政党的处罚决定。这个委员会由社会人士组成,而且同一党籍的人士数量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一半。当这个审议委员会决定解散某个政党的时候,必须把相关证据送“司法院”,由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决定。这些年还没有政党被行政机关解散的前例。
虽然“解严”已有时日,且政党数量逐年有增而无减,但如今成立的新党再无法与今天的国民党、民进党相抗衡。
1993年,国民党内的少壮派团体“新国民党连线”脱离国民党,筹组“新党”,一时间,台湾政坛形成了三党竞争的局面。不过随后不久,由于新党陷入严重的内斗,元气大伤,台湾的政党政治开始渐渐偏向两党制。
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之后,失败的宋楚瑜筹组亲民党,分享本属于国民党的泛蓝政治资源。而李登辉则筹组“台湾团结联盟”,抢夺本属于民进党的泛绿政治资源。此举让台湾政坛又回到多党政治的轨道上。
在2005年的最后一届“国民大会”中,台湾政坛一改过去依靠蓝绿划分政治阵营的方式,变成“大党阵营”对阵“小党阵营”。在国民党与民进党史上第一次联合的情况下,“国民大会”通过了“单一选区两票制”的“立法委员”选举制度。这意味着,小党和比较极端的候选人失去了足够的当选空间和可能。随后,亲民党和“台湾团结联盟”的政治人物纷纷回流国民党、民进党,台湾政坛两大党竞争的局面再次形成。
今天,如果有人想从政,他必须选择加入国民党或者民进党。失去两大党支持的政治人物,在台湾政坛脱颖而出的机会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