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国庆出生在内蒙古原昭乌达盟。1954年,乌国庆被派往上海学习法医,一年后,又进入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攻读研究生。在公安部任职期间,乌国庆参与破获了上世纪80年代震惊全国的“二王”“三张”案件、90年代的武汉长江大桥公共汽车爆炸案等一系列在公安部挂号的大案要案。
2003年9月29日,国庆长假前夕,陕西咸阳向福园小区的8号楼内一名女子遇害。被害女子叫汪玲(化名),是咸阳秦都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平的妻子。接到陈平报案后,咸阳警方迅速赶到现场。案发现场留下的鞋印显示,凶手从正门进入房间,进来后曾走到客厅的沙发跟前,然后再进入到杀人的房间。除此之外,其它房间都没有出现这种鞋印。对于遗留在现场的这些鞋印,乌国庆感觉到不合常理。
乌国庆认为,这个鞋印一直从门进来,没有出去的鞋印,也没有重复的鞋印。更可疑的是,书房里头柜子上有血手套印,但是没有鞋印。
凶手还在现场留下了三处血手套印,分别是卫生间的灯开关上、北卧室的电视柜上以及床头柜的抽屉上。而从这个遗留在抽屉上的血手套印,乌国庆又发现了矛盾之处,那就是抽屉里边没有擦蹭血迹,里头有股票也没动。
就在这一过程中,乌国庆又发现了新的线索:两个刀印。就是犯罪嫌疑人在杀汪玲的过程当中,曾经把带血的刀往这床上放过。从刀印来看,这是一把单刃刀,凶手就是用这样一把刀在汪玲身上连刺21刀。凶手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将她杀害?从案发现场来看,被害人汪玲双手双脚都被捆绑,而且几乎全身赤裸。同时,汪玲的包还摆在床上,里面的现金却早已不翼而飞。这起案件看上去既像是抢劫杀人,又像是强奸杀人。
乌国庆认为,这个现场有伪装。最后结论定下来了,这个案子应该是陈平自己作案。经过调查,最终确定了刀的来源,陈平的一个朋友曾经将四把单刃刀中的一把赠送给陈平,经过比对,这把刀与陈平用来杀人的凶器完全一致。在完整的证据链条面前,陈平最终认罪伏法。
(《人物画报》2011年8月上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