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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七八月,我的很多朋友就开始休带薪年假。今年我也向所在公司提出想休假,但公司告诉我,带薪年休假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只有一些外企才有。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律师解答】: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你们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你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如果单位不安排你休带薪年假,你可以向你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工人日报》8.22 金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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