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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报》
2011-10-27 来源:文摘报   查看评论 进入光明网BBS 手机看新闻

  日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知名院校的法学专家以及部分律师,向国务院提请教育部修改高考户籍限制。

  这份长达6000字的建议最后有15名建议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其中10名为大学法学学者,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应平等,另外还有2名律师以及其他的法学研究者比如中国法学会教授郭道晖等。

  建议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市场经济带来了人员流动,离开户籍所在地工作和生活的中国人如今数以亿计,而他们子女的生活和学习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虽然目前中央政府要求流入地学校为随迁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但是普通高考和高校招生仍然使用户籍标准。

  “为了保护广大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我们建议国务院依据宪法第33条平等原则和第46条受教育权保障,审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对该规定进行适当修改。”联名者说,禁止目前和以后高考和招生政策中的户籍限制,确保随迁子女能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针对“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会带来大城市人口膨胀、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的担忧,建议者认为这些担忧是没有必要的,“在近期,放开高考户籍限制不会给北京等大城市带来不可承受的教育资源与人口压力;从长远来看,高考户籍限制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是由2002年以后全面实行的高考分省命题造成的。一旦取消分省命题、恢复统一高考,高考户籍问题将自动消失。”

  (《北京青年报》10.25 邓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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