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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9月,“文化大革命”进入“斗、批、改”阶段。10月5日,《人民日报》发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号召。此后,10万名干部、工勤人员和三万多家属,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团中央系统的1500名干部、工勤人员和家属子女,于1969年4月来到河南潢川县黄湖农场,办起了“黄湖团中央五七干校”,实行军事化生活。
黄湖本是个蓄洪区,连年水灾,一眼望去,十里八里没有一棵树,十分荒凉。大批干部来到这里,挤在农工留下的一些黑暗潮湿的茅草屋里住下,一面展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一面继续“文化大革命”的“斗、批、改”运动。
为了不让汽车、拖拉机、收割机代替“五七”战士的思想改造,到大别山远达80里路拉石头,全部是人拉架子车。还有手割5000亩小麦大会战、抗洪抢险、水中捞麦大会战……每场战斗都是“五七”战士的一堂课。
建校初期,“五七”战士白天出工战天斗地,晚上收工“斗私批修”。初期黄湖没有电,每到晚上,一人一盏小马灯,忍着蚊虫叮咬,在小板凳上写思想检查。
一般革命群众尚且如此,胡耀邦同志作为被审查的“走资派”,还要按照军代表的要求,扛着行李轮流到各连队去参加劳动,接受群众的批判“帮助”。1971年1月,在中央机关五七干校会议上,团中央五七干校被评为第二名(第一名是中央办公厅五七干校)。
驻干校的军代表为了表现自己的成绩,给我一项特殊任务:在参加劳动的同时,拍些照片,记录干校的每一场战役、政治运动和重大事件,一是留资料,二是举办校史展览。
在筹备举办建校一周年展览时,军代表指示还要照两张胡耀邦、胡克实这两个“走资派”在干校接受劳动改造的照片。我这才去照了胡耀邦同志插秧、胡克实同志挑稻谷的珍贵照片。那时,没有军代表的指示,谁敢随便给“走资派”拍照片呀!
团中央五七干校处处以阶级斗争为纲,事事以大批判开路。除批判“人性论”、“先验论”外,对一些生活小事也从不放过,无限上纲,开展批判。如“一个萝卜事件”(一个同志在收萝卜时偷吃了一个),“半个馒头事件”,特别是“水獭皮事件”,被视为“阶级斗争新动向”,大批特批,轰动一时。
有一天,二八连安排青年归国华侨杨知行和胡启立同志,到离连部5里外的幸福闸看水闸。杨知行平时就爱捕食野生小动物,一天夜里,他打死一只水獭,把水獭皮剥下到附近集上卖了。连队发现此事后,他怕连队抓住此事进行批判,自己就当不成革命群众了,就求胡启立同志说:“这事你就替我承担了吧!你反正已是‘走资派’了,这点小事比起你的政治问题来,也算不上什么。”胡启立同志就答应了。
没想到,这事被干校当成大事作为“阶级斗争新动向”,大会批小会批,上纲上线,全校广播,还上了干校“五七战报”。杨知行又不敢站出来说明真相。胡启立同志为了保护群众,自己蒙受冤枉替人受过,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在批判会上,胡启立同志面对刺耳的批判,只能把苦水和泪水往自己肚里咽。
(《南方周末》12.15 刘全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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