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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子在一个出售和修理摩托车、电动车的店里打工,可是这家店一直不跟他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店方说他们不是企业,只是个体经营的性质,因此不能签劳动合同。
请问律师,店方的说法对吗?个体经营者是否应该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店方所说的话并无法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工之间的劳务或者劳动关系,同样适用该法的有关规定。
据此,店方录用你侄子后,应在一个月之内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否则的话,你侄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店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法治报》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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