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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许多关于年终奖的话题和新闻事件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比如资深教授年终奖不敌银行新人,行业与行业、企业与企业以及国企与私企之间,甚至企业内部本身之间存在着庞大的差距,多者几十万,少者几百元,甚至干脆没有。这让许多人在羡慕嫉妒恨的同时,也有了深深的失落。
那么,年终奖的这种分化到底合不合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所谓年终奖,就是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一种奖励。有些企业把年终奖当成对中高层的特别奖励、大幅度拉开差距,这种思路应该改变了。就企业之间乃至行业之间来说,如果企业的效益是因为垄断、行政权力等因素而远超行业平均值的话,那应该通过税收或税后利润上缴给国家,而不应该与企业员工的年终奖挂钩。”
那么,年终奖的差距究竟多大才合适?苏海南说:“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里,年终奖一般都是追加一两个月的工资,工资的标准或者是本人的,或者是两三个层次的平均水平,这样差距不会太大。”
中南财经大学教授乔新生说:“国有企业滥发年终奖,要改。在任何国家,国有企业都不可能随便就发工资奖金,因为这样做,有私分国有资产的嫌疑,可能要坐牢的。”
(《北京晨报》2011.12.27 周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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