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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世纪30年代的调查统计,当时每10个广州人里就有1个疍民,可以说,除了一个陆上的广州,还有一个水上的广州。
水上的“贱民”世界
在中国历史上,疍家是个特殊的群体。对于该群体的形成,至今也没有一个特别权威统一的说法。
“疍”字有蛮夷之意,特指水上居蛮。古时候,疍民是个受到严重歧视的群体,户籍为“贱”。据载,对于疍民,古代的广州曾有多项规定:不准上岸居住、置立家产;不准与陆上居民通婚等。到清代,雍正开豁疍户贱籍,疍民在政治上才成为“良民”。
民国时期,广东省民政厅颁布了《严禁压迫疍民恶习》的政令,指出应消除歧视,反对欺压,但对于陆上的人来说,歧视和欺压已是积习难改,这些措施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广州1932年的人口调查显示,当时全市人口有104万左右,而当时疍民人数介于10~15万之间,仅疍艇就超过2万艘。同年珠江流域沿海一带的疍民不下100万人。
当时,他们当中已经有人开始上岸陆居。他们多数都有简陋窄小的窝棚、水栏。出生在大沙头的水上居民陈叔告诉记者,这些窝棚、水栏是用打捞到的废木料搭建而成的,一般用于存贮木柴或供到达学龄的小孩读书时居住。而稍微富裕的人,甚至购建了砖瓦房,成为“两栖居民”。
同时,疍民妇女受到过较大的误解,坊间一直有关于她们不检点的传言。
实际上,疍民的生活习惯决定了男人外出女人掌艇的家庭分工,而守着疍艇的妇女们为了增加收入,会用摆渡招徕客人。疍家女撑着船,欢快地唱着咸水歌:“人话广州脂粉地,我话广州晒树皮。晒得树皮来舂粉,女人搽白面去揾郎。有郎之时真架势,冇郎之时贱过泥。”
然而,她们的歌谣唱得太热情,笑容太甜,以至于被人看作淫妇。
上岸后,“晕陆”反应强烈
新中国建立初期,政府开始对珠江水上的疍民进行民族识别工作。有人提议中国应该有57个民族。最后的结论是,虽然历史上疍民可能算作少数民族,但由于汉化程度较高,且疍民内部没有族属认定的意愿,疍民由此被归入汉族。
不久,疍家人遭遇了命运的转折点,广州疍民被带入“两栖”时代。
1954年,周恩来总理视察广州,随后《珠江区水上居民转业安置计划》出台。1960年前后,大陆正经历严重饥荒,中国政府先后共拨款1420万元,安排疍民上岸。
1956年,全国合作化运动此起彼伏,过半疍民选择另谋他业,彻底上岸,成为工人。然而,疍民长期居住在狭小的水上空间,体质和行动方式都已经渐渐适应了水环境。中枢神经系统和平衡系统习惯了船的摇摆,上岸后会遭遇“晕陆”反应:一方面,在稳固的环境中产生生理晕眩;另一方面,疍家人和岸上人身份的交叠、尚未完全消失的歧视,以及经济拮据导致的生活困难、文化落差带来了心理晕眩。
城市化浪潮
疍民刚克服了“上岸眩晕”,城市化的浪潮又把他们再次推向边缘。
1978年后,政府拨款所建的新村总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上岸疍民总人数达5万。
2004年,疍民再次面临上岸的选择。据陈叔介绍,在当时的“自愿淘汰”办法中,上缴船只和牌照,可一次性获得补偿15000元。原来一起生活打渔的疍民,最终只剩21条船仍然坚守珠江。
2010年,政府治理花地河,疍民卢细佬他们的上岸问题首当其冲。而陈叔所在的海心沙水域更是亚运整治工程的核心地区。作为上缴船只和牌照的补偿,最终他们还是拿上了“农转居”的社保,每个人一个月500多元。“比以前在船上打捞废铁挣得还少”。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年过花甲的卢细佬只好继续外出打工帮补家用。
不久,卢细佬和另外9位疍民在荔枝湾旅游点谋得一份工作:为游览花船开船。“每当游客有安全顾虑时,我就会告诉他们,我是水上人。”
(《羊城晚报》1.7 朱绍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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