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带领6名队员获得3金1银的金牌教练汪成荣,因拒绝上缴中残联发给他的149.91万元奖金进行重新分配,而遭到停职停薪处理。
汪成荣到底该不该上缴奖金?有八成网民认为成绩是个人付出所得,不应该上缴;有一成网民认为成绩离不开组织的统筹协调,所以应该上缴奖金重新分配。一时间,名不见经传的汪成荣迅速受到了广泛关注,而他的妻子正是曾经在2005年因奖金问题与教练王德显闹出官司的前长跑名将孙英杰。
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省体工一大队,在青海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对此事进行说明,该大队田径教练汪成荣代表省残联参与2008残奥会工作,此行属单位行为,因此单位有权重新分配奖金。
体工大队特别强调,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汪成荣所带运动员均为外省已培养多年的世界优秀运动员,曾在全国和世界比赛中获得过冠军。夺得男子5000米、男子1500米T11级别两金的张振是辽宁省的运动员,获得男子马拉松T12级金牌的运动员祁顺是江苏省的选手,获得男子800米T36级银牌的何称恩是云南省的运动员。从2005年至2008年,汪成荣分五次带队,总计带队时间为557天,不足两年,其余大部分时间运动员是在原省份训练。在这四块金、银奖牌中固然有汪成荣的心血,但也包含着原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以及其他付出辛勤劳动的有关人员的功劳,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汪成荣通过个人微博表示,中残联通过文件方式确认,打入他个人卡中的149万余元为个人奖励,但他没有否认团队的力量,而且中残联已经对相关教练、后勤支援、科技团队进行了相应奖励。汪成荣还表示,体工大队要求奖金重新分配无法可依,也没有文件支持。
汪成荣还介绍,自己并不是2008年残奥会后唯一获得奖励的教练员,“其他人都收到了奖金,不但没有被要求上缴,反而在回到原单位后还受到了格外嘉奖,而他却是惟一被追讨奖金的。”据悉,这笔奖金已经被汪成荣和孙英杰夫妇在西宁买房花掉了一半。
(《北京青年报》3.3 褚鹏 杜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