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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个月前曾到法院起诉徐某,最近一审的判决下来了,只是部分支持了我的诉讼请求。我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现在想要提出上诉。
请问,我作为一审时的原告,在上诉时是否能够再增加几项诉讼请求?还是只能就原有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
【律师解答】:
二审法院审理案件时,只限于原一审的请求范围。
同时,依据民法“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原告不能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对徐某提起相同或者类似的民事诉讼请求。
据此,你在上诉时,不能另外增加诉讼请求,而只能在原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之内提出上诉要求。
(《上海法治报》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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