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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后期,南方的上海、浙江和广东等地受英国影响,汽车普遍靠左行;而山东等北方省份,受美国影响,大多采用右行规则。1930年代的“新生活运动”,规定车辆都得靠左行驶,全国的左行规则基本得到统一。但10多年后,这一规则又改为“一律靠右行”了。原因何在?
抗战期间,汽车多由美国输入。美国汽车是靠右行驶的,因此美国的车辆到中国后,必须对方向盘及灯光进行改装,这需要大量的费用。
1945年12月31日的《申报》称:“改装费须达车价百分之十二,殊为浩大,故节省改装费用,亦为改靠右边行驶的理由之一。”
抗战期间的后方和抗战胜利之初,一些城市先后驻扎了一定数量的美军。美军不习惯中国靠左行驶的规则,频频发生军车交通肇事案。1946年2月9日的《申报》提出:“靠左行驶,或不习惯,拟改为靠右行驶,以谋矫正一切弱点。”
1945年9月10日,内政部给四川省政府的电文声称:“车行改靠右行驶,行人仍靠左走,诚为适应世界趋势之举。”当时,世界各国靠右行驶确为多数。《申报》统计,二战之前靠右行驶之国,约占世界各国的7/10。
因此,中国改为靠右行驶,也是为了适应世界趋势。而对公路上的行人,国民政府最初设想是“行人仍靠左走”,其理由一是民众已有靠左走的习惯,二是政府认为车与人相对进行,则人早望见,易于避让。但后来有人提出意见:车辆靠右,行人靠左,如车与人相对而行,不是用车去撞人?因此,此项规定做了调整,规定如有人行道,行人须走人行道,不得走行车道;如无人行道,“行人靠边走”。
新中国成立以后,这一交通规则被继续维持,沿袭至今。
(《新华每日电讯》5.11胡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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