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月28日,姜开生因琐事与同村村民姜某发生争执,姜开生找到朋友邓华杰,要其教训一下姜某。当天晚上7时许,邓华杰进入姜某住宅,用匕首将姜某捅致轻伤。
今年2月18日,邓华杰被公安机关传唤,供述了受人指使捅伤姜某的事实。次日,姜开生找到同村村民马海明等三人,请求他们作不在场的证明。马海明等三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随姜开生到派出所提供“邓华杰当时和我们一起打牌,不在现场”的虚假证明。2月23日,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姜开生及马海明等三人抓获。
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包庇罪判处马海明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日报》8.25 赵云昌 朱平)
|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