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在报告中,王勇以央企为重点,指出了当前国企承担的沉重社会负担。
“目前中央企业还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中央企业现有离退休人员523.6万人,还有困难职工等100多万人,企业为此需要承担大量管理和其他负担。”
“与外企和民企不同,中国的国企还面临着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问题。”一位央企内部人士介绍,许多国企仍有自己的学校、医院甚至派出所,这被称为“企业办社会”。改革开放以来,很重要的一个措施就是剥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这需要支付非常大的改革成本,而且拖得越久改革成本越高。”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对此,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国有企业更多地要配置在公益领域,要更多地“办社会”。
“一方面,国有企业的实质是全民财产,企业办社会,实质是一部分人享受了全民财产增值带来的收益。这需要尽快剥离。另一方面,作为全民财产,国有企业不应当和社会资本一样,哪里利润高就配置在哪里。”匡指出,国有企业要更多地配置到公共服务领域。例如,要加大对全社会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投入,增加这些方面的产品供给。在办社会上,不能只强调“退”,更要强调“进”,这或是较为现实的出路。
(《21世纪经济报道》10.26 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