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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实现收入倍增,近来引发热议。
实现收入倍增,首先需要以GDP的倍增为前提。否则,收入倍增就可能异化为基础货币发行量的倍增,表面上收入实现了倍增,但实际购买力则没有实际增长甚至下降。
以前支持GDP高速增长的因素,现在正在消失。比如,过去所依靠的人力成本的上升已不可阻挡,环境也几无透支空间。在未来一段时间让GDP保持每年7%以上的增长,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种方法是,再把对粗放式增长的调整压后一段时间,等GDP和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后再说。这种方式不需要做大的利益格局调整。但如此一来,居民收入倍增的含金量同样是下降的——在获得更多收入的同时,需要为更恶劣的环境买单。另一种方式是,宁可GDP增长慢一些,也要坚决进行产业转型。这种方式和好处是,未来收入倍增目标达成时,居民的新增福利是实实在在的,但要付出GDP增长不稳定的代价,以及利益格局调整产生的反冲击力。如何实现GDP的有效增长进而实现居民收入的真实倍增,是目前必须考量的第一个问题。
此外,即使GDP实现了倍增,是否就一定带来收入的倍增,也是必须考量的。如果没有一个更合理的收入分配框架,那么GDP的增长未必能转化为收入的增长。
还需要考量的是,收入倍增的实现方式。如果仅仅是通过一次分配即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以实现这一目标,那么并不会完全达到收入倍增的预期目标。企业为员工付出更多工资,固然是应有之义,但不能将收入倍增全部交付由企业工资开支的倍增以实现。否则,企业负担加重会起到抑制生产活动的反作用。因而,收入倍增,还有赖于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的优化。假若居民在资本市场能够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假若弱势群体在三次分配中获得更公平的救助,收入倍增就既不会影响企业热情,又能涵盖所有群体。
可以说,实现收入倍增,目前还需要三个重要准备:一是更合理的GDP增长方式,二是更有效的财税机制,三是更活跃的分配方式。任何一方的缺失,都可能导致收入倍增计划打折。
(《中国青年报》11.17 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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