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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参加工作7年的田华(化名)报考了“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为财政部驻某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务员。在笔试和面试中,他均取得第一的成绩。
今年3月,田华参加了体检,并主动和单位沟通了既往病史,11年前,田华曾患过脊髓空洞症,在体检时他被认为“不合格”。田华称术后手部肌肉有所萎缩但不影响工作。体检次日,医院告知田华体检不合格。田华称,在复检过程中,招考单位向复检医院出具一份公函,称该职位劳动强度大。复检医院体检中心称,由于在会商过程中,财政部出具了公函,所以他们不得不出具体检不合格报告。为此,田华将财政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恢复他的公务员录用资格。
田华起诉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认为此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不予受理。昨天,田华向北京市高级法院邮寄了《上诉状》,要求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并指令原审法院受理此案。
(《京华时报》11.28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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