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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朋友刘某近日过世,三个子女在操办后事,而另一个儿子长期和刘某不来往,从来没有尽过一点孝心,也没有赡养过老人。即便父亲过世,他也不来参与料理后事。
我们听说,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少分遗产给他,而刘某留下一处房产和若干存款,请问是否可以少分给那个儿子?另外,不赡养老人这一点又该如何证明?
【律师解答】: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如果刘某的某个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那么在遗产的法定继承时,根据法律规定的确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其遗产。
另外,在其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这一节事实上,可通过刘某的邻居、同事、朋友或居委会等证人出庭加以证明。
(《上海法治报》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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