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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崇德,1929年生,著名宪法学家,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之际,他回忆了现行宪法的修改过程。
“82宪法”就是要拨乱反正
记 者:如今看来,“82宪法”的最大突破是什么?
许崇德:“82宪法”可以说是我国的第四部宪法,之前还有“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的最大突破点,就是拨乱反正。
一个国家政权建立后,制宪只有一次,以后都是修宪。“82宪法”本来应该在“78宪法”的基础上修订。但是,主持修改的彭真反复强调,宪法修改必须以“54宪法”而不是“78宪法”作为基础。
“54宪法”作为我国的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在历史上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些精华“75宪法”都丢掉了。1978年“文革”虽然已经结束,可理论层面还没有完全消除文革的错误方针,比如“两个凡是”,这导致“78宪法”几乎与“75宪法”一脉相承。
首次在宪法中提出保护人格尊严
记 者:“82宪法”以“54宪法”为基础,做出了哪些重要修改?
许崇德:“82宪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吸取“文革”教训,针对“文革”时批斗、揪斗、坐“喷气式”、剃阴阳头等侮辱人格的行为,第一次在宪法中写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而且,“82宪法”第一次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放到了前面,作为第二章。
这次宪法修改,明确了执政党在国家宪政体制中的地位,修改了“75宪法”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军队”等,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新增“中央军事委员会”,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此外,还废除了领导人终身制,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等重要职务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也是本次宪法修改的一个重要成果。
“82宪法”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记 者:修订过程中,哪些条款引发了争议?
许崇德:当时,思想氛围很活跃,提出了很多重大问题,要不要写序言,要不要搞法官终身制、“两院制”,是否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该不该取消检察机关等。
记 者:这些争议是如何解决的?
许崇德:“78宪法”没有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1977年,我参加过一次“78宪法”征求意见座谈会,谈了不设国家主席的弊病和恢复设置主席的必要性。有人表示反对,理由很简单:因为毛主席说过不设国家主席,所以不应当设。“82宪法”,关于设置国家主席的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两院制”主要是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体制改革提出来的。有观点认为,全国3000多名代表,一年才开为期十天左右的一次会,这样的组织体制不易充分发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那么该怎么改?有人提出,一年多开几次会;有人建议,延长会期;有人提出“两院制”,把代表一分为二,“两院”分别讨论问题,“两院”之间还有制约。这个问题,“82宪法”找到的解决办法是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数比较少,组织会议比较容易,可以两个月开一次会,而且相当于有了专职代表。
坚持设置检察机关
记 者:当时出现了取消检察机关的声音?
许崇德:1957年反右斗争之后,全国检察工作就陷入了低谷。“文革”开始后,检察机关被撤销,“75宪法”甚至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
“78宪法”沿用了“75宪法”的规定。所以1982年修改宪法的时候,有一些人建议,不设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司法部行使,司法部长是总检察长。
但经过反复考量,“82宪法”还是坚持设置了检察机关,因为对于依法治国、民主法治而言,检察功能太重要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法律的重要武器,不容缺失,只有公、检、法三个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避免违法乱纪。
修宪“全民大讨论”
记 者:那次修宪经过了多长时间?哪些经历印象最深?
许崇德:从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定全面修改宪法,到1982年12月4日表决通过,前后一共是27个月。
具体条文该怎么写,要请教大众。我们开了很多次座谈会,比如经济制度该怎么制定,就请教了著名经济学家孙治方、苏星等人。
草案稿写出来,中央书记处讨论了8次,中央政治局也讨论过2次。从1982年4月到8月底,还进行了全民大讨论,我走了上海、杭州等10几个城市,归纳整理讨论意见。我记得汇编成的讨论意见,整整16大本。这样的全民大讨论,“54宪法”也搞过。
记 者:你对我国宪法有哪些期望?
许崇德:历史已经证明,重视了宪法,国家就兴旺发达;忽视了宪法,就会停滞不前。30年来,“82宪法”为保障国家统一、社会进步,提供了法制基础。今后必须在宪法指引下,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新京报》12.5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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