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记者调查发现,售卖银行卡的广告开始充斥网络,并形成一条收购、开办、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
按照规定,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为了探明真相,记者拨通了一位银行卡网上售卖者的电话,佯称自己想买一张银行卡。对方告诉记者,四大银行的借记卡价格在200元~300元不等,网银卡则在400元~600元,并提供全套资料,即网银U盾、身份证明、手机卡、开户协议等。
居民手里“沉睡”多年看似一文不值的闲置卡为何有人愿意高价收购?而许多人愿意购买来历不明的银行卡又意欲何为?
“卡贩子”向记者透露,由于开一家新网店往往需要开多个账户来炒作信用,因此很多店主在开店初期会购买大量银行卡来刷“信誉度”。而更多银行卡则是卖给了那些“想送礼,但又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身份的人”。另外,很多中小企业主购买银行卡,主要想通过多开账户的方式,将原本一个账户的钱分到几个账户,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北京邓海虹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法》、《银行法》和《反洗钱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大批量地出售银行卡,将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银行卡储存了许多个人信息,出售银行卡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破解并盗取个人信息用以复制卡片等犯罪,卡主可能因此而招致损失。
(《光明日报》12.13 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