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聚焦 社会 法制 健康 文坛 学林 环球 万象 文体 生活 科技 财经 养生 解密 人物 地理 特别推荐

向未成年人售酒 小饭店惹上官司
 https://www.gmw.cn 2012-12-20 14:28:12 来源:文摘报

    近日,北京市首例因向未成年人售酒,商家被索赔案件将在房山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刘某与韩某是初中三年级的同学,2012年2月25日中午,两人受同学丁某邀请,到村里一个小饭店吃饭。席间刘某与韩某因喝酒问题言语不和,喝高了的刘某跟随在去厕所的韩某身后,用啤酒瓶将韩某头部打伤,造成韩某急性重型颅脑损伤(重伤),至今仍昏迷不醒。8月,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韩某的家长将刘某及其父母、聚会组织者丁某、饭店业主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韩某的家长认为,饭店业主隗某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白酒及啤酒,违反了商务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韩某的家长已对韩某的伤情及是否需要后续治疗等提出鉴定申请。

    据了解,韩某的伤情已达到最严重的一级伤残,对于当事人来说,其损失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而饭店老板也可能面临高达数十万元的赔偿款。

    从2006年12月8日起,北京全市酒类经营场所挂上政府印制的“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无论未成年人以任何理由买酒,商家均应拒绝,违者将被处最高2000元的罚款。”尽管法律法规三令五申,但“禁售令”并没有管住商家,未成年人仍能随意买到酒类商品。

    (《人民日报》12.17 白龙)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字体: ]  [打印]  [关闭] 
 编者互动
 订阅购买
五朵金花

  《文摘报》集萃之《家庭养生》、《百病自疗》、《医生札记》、《法服务》、《作品屋》、均从近年《文摘报》中精选精编而成。
每本约200页 ,均为32开,定价:18元/本。全套5本。

合订本
2007年|2008年|2009年
订阅广告(破季)
 您喜欢的版
时政要闻 社会广角 法制纵横
健康之友 文坛走笔 学林漫步
环球博览 人间万象 文体时空
生活百科 科技视野 财经点击
运动养生 往事解密 人生舞台
人文地理 特别推荐 新闻聚焦


友情链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人民搜索盘古搜索百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凤凰网
版权合作 | 各地代印点 | 广告刊列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