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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诺贝尔最初的意愿,理想的诺贝尔奖金额度应该能够保证一位教授在20年不领取薪水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进行他的科研。1901年首次颁发的诺奖奖金数额约为15万瑞典克朗,大概相当于当时一位教授20年的薪水。此后,奖金数额不断缩水。直到1991年,诺奖奖金数额一跃调整至600万瑞典克朗,实际价值才和1901年的奖金相当。随后,奖金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都稳步上升。2001年以来,诺奖奖金固定为每年都是1000万瑞典克朗。
纵观历史上所有诺贝尔奖得主,奖金的处置方法五花八门。
穷苦派
许多文学奖获得者在得奖之前负债累累。193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芬兰作家弗兰斯·埃米尔·西兰帕在获奖前共欠出版公司250万芬兰马克的债务,妻子也因过于操劳而去世。无独有偶,1974年诺贝尔文学奖两位得主之一的瑞典作家哈里·马丁松在回答如何处置这笔奖金时说:“要用它来缴纳税金和还债!”
科研派
2000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3位得主之一的美国神经学家保罗·格林加德,为了消除科学界对于女性的歧视以及纪念他因难产而去世的母亲,用所得奖金设立了“女性诺贝尔奖”。
199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德国分子生物学家克里斯汀·纽斯林-沃尔哈德面对德国女性科学家比例过小的情况,成立了一个与自己同名的基金会,帮助生了孩子的年轻女科学家继续从事科学工作。
享受派
199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2位得主之一的美国遗传学与分子生物学家菲利普·夏普拿到奖金后,买下了一套带豪华花园、具有90年历史的豪宅。他的搭档,当年另一位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英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家理察·罗伯茨也毫不示弱,他用自己所得的部分奖金,在自家的前院修建了一个私人的槌球草坪球场。
此外,198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意大利裔美国籍经济学家弗兰科·莫迪利安尼则用他所得奖金买了一艘帆船。
感情派
也有一些得主为了爱情或亲情,将奖金全数转让或捐出。
1921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相对论的创立者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在1919年和第一任妻子米列娃·马利奇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就预见性地提前约定将自己未来所获诺奖奖金全部交给米列娃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有传闻认为,爱因斯坦做出这个决定是为了感激当年作为年轻科学家的米列娃协助他完成了大部分的理论著作。
公益派
捐助社会公益是诺奖得主的一个优良传统,历史上有多位诺奖得主将部分甚至全部奖金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自己建立公益基金支持社会公益活动。
191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一开始拒绝领受奖金,但后来他将这笔奖金全数捐给了法国红十字会和福利机构。
2007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1993年至2001年的美国副总统艾伯特·阿诺·戈尔获奖后,将全部奖金投入到自己成立的草根组织“气候保护联盟”,致力于解决气候危机。
(《广州日报》12.16 瀚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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