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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张磊与58岁的余女士在网上聊天认识,两人“线下”见面开房时,张磊趁余女士不备,将其洗澡的视频偷拍下来。
今年3月12日,张磊威胁要将余女士裸照张贴在余女士居住小区的门口,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勒索余女士20万元。次日16时许,张磊在北京朝阳一住宅小区收取余女士交付的20万元时被抓获归案。
据悉,2011年6月,张磊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5万元。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撤销张磊缓刑,执行有期徒刑3年;张磊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北京晚报》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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