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住房公积金最高9000元最低240元”的新闻引起公众关注。该报道称,我国各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差别,最高与最低之间的比例超过30倍,银行、电力、烟草等垄断行业缴存数额最高。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公积金政策研究专家汪利娜表示,目前我国的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基本工资的5%~12%。“有钱的单位往上靠,没钱的单位往下靠,甚至还有很多非国有企业的员工、进城务工者根本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效益越好的单位缴得越多,效益越差的缴得就越少。一些单位愿意以公积金的方式来增加职工福利,因为缴纳公积金是不纳税的。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但从现在的情况看,住房公积金却陷入了“济富不济贫”的怪圈。
“住房公积金被质疑‘劫贫济富’,主要是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造成的。”汪利娜说,住房公积金采用强行缴存方式,但使用却是有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往往成为净储户,因为他们无力支付购房首付,只能存钱,而住房公积金的储蓄利息跟活期存款一样,非常低。高收入群体有办法支付首付,可以拿买房合同享受公积金的低息贷款。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40个城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总体方向是“降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门槛,提高使用率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
汪利娜认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活期储蓄放在个人账户里,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该给老百姓更多的使用自主权”。比如,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费或取暖费?当买不起房的时候,这种个人储蓄能不能用来给孩子支付学费,给老人看病?总之,要让群众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中国青年报》12.23 文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