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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肯定没想过,如期发布的节假日安排会引发一波舆论“挞伐”,尤其是元旦后连续工作8天的安排。
其实,新一年度的节假日安排,是延续了往年的惯例,并未有出格之举。
据了解,中国现存的“挪双休日、拼小长假”的做法,源于1999年时的节假日改革。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出台了节假日新举措(即两个“黄金周”),以促进国内旅游业发展。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介绍,在1999年以前,中国从不发布节假日安排通知,因为节假日是固定的,到日就休,因此,也根本就不存在“黄金周”和小长假的调休问题。
与休假新举措一同产生的,还有国家假日办。这个办公机构,平日并不办公,只在黄金周时启动;在国家旅游局里,假日办还设立了长驻办公机构,即“假日处”。
彼时之后,中国民众也熟悉了一个新词:法定节假日。蔡继明介绍,所谓法定,因为国务院每年发布放假安排通知的依据是《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应该说,法定休假保障了职工休假权利,但不可回避的是,休假新举措诞生伊始,争议就未曾停止过。交通“超负荷”、景区“超负荷”等问题让民众们“伤不起”。蔡继明也曾表态,“黄金周”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如此安排公众休假,违反了劳动者的生产、生活规律。但遗憾的是,彼时的争议未能触及休假新举措的根本。在国家层面,支持节假日调整的理论原则是“旅游经济论”,根据的是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中国民众依然在国家统一安排下法定休假。
“多年以来,正是这种‘黄金周’制度能拉动国民经济的观点,导致人们对于集中休假制度毫不怀疑。”蔡继明说:“只有动摇了这一根本,假日改革才有可能实现。”他建议给劳动者更多的休假自主性。
中山大学副教授赵过渡的观点与蔡继明一致。他说,国家对于节假日的安排,再也不能沿着老路,一成不变了,要跟社会的变化协调一致。
赵过渡口中的“变化”,即“中国已从相对固态的社会过渡到流动性很大的社会”,因此,原来习以为常、一直延续的很多事情,现在要放在流动型社会的大环境下去考量。
(《民主与法制时报》12.24 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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