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聚焦 社会 法制 健康 文坛 学林 环球 万象 文体 生活 科技 财经 养生 解密 人物 地理 特别推荐

《救助管理办法》亟须修改
 https://www.gmw.cn 2013-01-01 20:15:09 来源:文摘报

    短时间内,河南郑州连续发生了两起农民工和智障患者露宿街头而死亡的事件。悲剧事件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让公众再次聚焦有关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

    记者查询了2003年8月1日颁布施行的《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对救助对象作出了如下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此外,还明确指出,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救助管理”实际上处于“没有服务对象”的尴尬局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这些露宿街头的农民工显然不是。”

    唐钧解释说,职业乞丐不可能“生活无着”,更不会“自愿接受救助管理”。道理很简单,职业乞讨人员并非完全是因为“生活无着”而出来乞讨的。他们从事乞讨的收入并不比城里的一般工薪阶层低,这样的行为多多少少有诈骗的嫌疑。

    唐钧认为,在城里突然遭遇“生活无着”困境的人,大多是处于流动过程中的农民工等“草民”,或被偷被抢,或打工无着,或生意亏本,或治病无钱。《救助管理办法》并没有将农民工列为救助对象,民政部门不能进行强制救助。因此,民政部门承担的仅仅是道义上的责任,而非法律上的责任。“不修改《救助管理办法》的话,可能还会发生类似的悲剧。”

    (《中国青年报》2012.12.24 潘志贤)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字体: ]  [打印]  [关闭] 
 编者互动
 订阅购买
五朵金花

  《文摘报》集萃之《家庭养生》、《百病自疗》、《医生札记》、《法服务》、《作品屋》、均从近年《文摘报》中精选精编而成。
每本约200页 ,均为32开,定价:18元/本。全套5本。

合订本
2007年|2008年|2009年
订阅广告(破季)
 您喜欢的版
时政要闻 社会广角 法制纵横
健康之友 文坛走笔 学林漫步
环球博览 人间万象 文体时空
生活百科 科技视野 财经点击
运动养生 往事解密 人生舞台
人文地理 特别推荐 新闻聚焦


友情链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人民搜索盘古搜索百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凤凰网
版权合作 | 各地代印点 | 广告刊列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