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2年12月31日举办“欢乐节”,全省放假1天,从而拼出6天元旦假期。此举引发热议。有网友称其人性化、呼吁各地效仿。但多位专家也提出,这种“地方式拼假”若推广,尚存一定法律障碍。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和研究中心副主任朱茂林表示,按照劳动法,只有法定节假日、包括地方法规规定的休假节日才是受保护的,单位应当安排休假。也就是说,除非将休假写入地方法规,否则地方政府没有权限决定“拼假”。
实际上,除了“海南式拼假”外,引发公众质疑的更多是现行节假日制度本身凸现的一些不合理问题。
目前,中国每年“全民公休节日”假期是通过调整双休日来实现集中休假的。具体的节假日休假安排每年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发布。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表示,国外一些节日是按照第几个月、第几个周的星期一或星期五来确定的,因此能够自然而然形成长周末。而中国节日都是固定的月份和日期,所以每年都要确定如何“挪动”双休日。对此,他所领衔的课题组也准备向假日办建议,将假日调整的规则向社会公布,使之“约定俗成”,方便公众提前安排假期。
旅游专家魏小安表示,目前中国的假日矛盾核心在于消费过于集中。他建议,在不增加假日总量的前提下,可实行“隔周双休制”,每个月挪出两天,一个季度集中6~8天休假一次,形成一个结构性黄金周。“这样没有增加假日总量,但起到了分流作用。”
朱茂林认为,节假日的具体安排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民众恰恰对此缺乏参与权和话语权。在目前节假日制度下,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征集意见等形式,让节假日安排能够体现民意。
(《新京报》2012.12.2温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