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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饱受诟病的兰州车辆“限行通行证”正式废止。从2010年9月起,兰州市每天按照尾号限行15%的车辆。但不久后人们发现,部分理应限行的车辆却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限行通行证”照样上街行驶。这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限行通行证”实质就是“特权证”。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在执行公共政策时,总习惯于划定一个“特殊区域”,让少部分人享有特殊权利。而各色“通行证”划出的法外之地,严重影响了公平。“官行民不行,他行我不行”的选择性执行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仅给政策执行带来难度,同时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作为公共政策的执行者,政府既不能把自己放置在特殊地位,更不能为任何人提供特殊待遇,应当躬下身子和民众一起接受政策约束,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新年伊始,社会期望公平,公众期待更多的特殊“通行证”被及时废止。
(《法制日报》2013.1.2 聂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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