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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新交规实施以来广受好评,但其中“闯黄灯一次记6分、罚200元”却引发强烈争议。
在合肥市某路口,当绿灯闪烁将变成黄灯时,许多车辆明显减速滑行,一线执勤交警介绍说:“驾驶员们的注意力集中多了,不过抢黄灯现象还有。”记者在另外三个路口发现,每次均有2辆车左右存在抢黄灯现象。
网友“老徐时评”发微博称:“黄灯本来是红绿灯之间起到缓冲警示作用的过渡,闯黄灯要处罚的话,黄灯与红灯还有啥区别?干脆取消算了。”这条微博转发量为15355条,评论达5455条。
新华社微博“新华视点”发表“新华微评”,对抢黄灯新规提出质疑:“绿灯变黄灯时,若车轮距离停止线很近,刹车距离不够时,司机该怎么办?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是尊重生命的具体措施,但因规则漏洞而导致的处罚,着实让交通参与者伤不起!”
还有网友发表评论称:“新规实行首日,上路实验通过黄灯几十次,发现很难掌控。要么在路口前50米就把速度降得很低,要么随时准备在停车线前急刹车。”
也有网友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挪威的森林”说,北美对闯黄灯是要处罚,但是,开车人在法庭上也可以为自己开脱,比如车上有小孩(孩子的脖子承受不了那么大的冲击力而不能急停);或者当时后面有一辆车紧跟着,怕追尾。总之,并没有不问青红皂白地说,凡是闯黄灯都罚。
针对质疑,各地推出不同措施。广东省交警部门表示,路口安装读秒器是先进的做法,正在“逐步推广”。深圳和济南则暂不处罚机动车闯黄灯,待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
人们对“闯黄灯”处罚的非议是否正当,目前尚难作出判断。但不难预测的是,在遇到较大意见阻力的情况下,处罚可能会面临某种窘境。古语云,“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只有受到信仰和遵从,才能在现实中发挥作用。如果人们认为某一法规既不合理也不正当,就可能以种种方式试图突破其限制。另一方面,在“闯黄灯”处罚的适应期,路口追尾和交通违法行为都会相应增加,由此带来的是事故调处、行政复议工作量的增加,以及更多的批评。
“最严交规”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合理性还必须接受现实的验证。
(综合《新华每日电讯》《文汇报》《羊城晚报》《北京青年报》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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