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本身是有明显标识的,一个人是否具备幸福感,根本不需要承认与否,完全是一种自然呈现。
第一个标识就是平静。这个看似简单的神情几乎没有办法假装,一个焦虑重重或严重拧巴的人不可能不挂相。我们经常会在聚会上,看到有些人不是看表就是接电话,满脸写着赶场,赶场。这种人离幸福还是有距离的。反之,那些无论什么场合都平静如水、安然处之的人,比较接近幸福目标。
其次,幸福的明显标识就是友善。即便是对于陌生人,你也可以感受到对方发自内心的友善。这种人多半比较幸福,并且完全不理解为什么有人没说两句话就火冒三丈。是的,这个社会的确有许多顽症痼疾,几乎每个人都有被骗或者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经历,但这绝对不是泯灭友善的理由。具备起码的友善是与幸福相匹配的标识。
幸福的第三个标识是谦让。那种一哄而上的疯抢;那种推开门之后完全不顾身后的长辈与幼童,自顾自甩门离开;那种无论是雨中的的士还是医院的电梯都第一个冲上去……总之,这一类人,即使幸福也很有限。
第四,幸福的人一定是充实的。那种充实,就是有些个人喜好,例如阅读、音乐、运动、书法、摄影等等,深陷其中,十分享受。这也是幸福,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也不相信幸福竟是如此简单。
幸福显然是非常个人化的感觉,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以上所说的基本配置还是成立的,不妨对号入座。
(《广州日报》2012.12.26 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