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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6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出微博提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停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全面使用二代证。届时,持一代证将无法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办理银行、电信、保险等业务。
公安部叫停全部一代证,合法吗?
2012年12月27日,京沪两位律师李方平、李洪华就此申请公开“新一代”身份证的法律特征及技术特征、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身份证的时间及依据、仍然有效的“一代证”数量及公安部的应对预案、换证费用由谁负担、特殊人群如何办理等八项信息。
李方平说,根据公安部《关于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公传发[2006]1240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停止受理签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这就意味着,自2004年1月1日《居民身份证法》开始施行到2006年6月30日期间,公安部门仍向申领身份证的居民发放第一代身份证。这期间发放的第一代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第23条规定,应当继续有效。
“然而什么是一代身份证,什么是二代身份证,本身就模糊不清。一代证、二代证这只是个俗称,或者是公安部这样认为的。《居民身份证法》没有一代证、二代证的表述,仅有‘新一代’的字样。”
李方平理解,一代身份证是老版本的,没有芯片,是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术塑封而成的身份证。二代证是使用非接触式1C卡芯片技术的。2012年1月1日修正后的《居民身份证法》生效,新制发的身份证又要求增加指纹信息。但现在就所谓的二代证也是包括有指纹和无指纹的两个版本,并不确定。
李方平表示,今后还会就这一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要求对一代身份证和二代身份证作出法律上的界定。
(《民主与法制时报》1.7 张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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