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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山西省怀仁县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报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53件233人。其中,涉及“街面犯罪”的案件79件127人,占受理刑事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近来,“街面犯罪”已在一些中小城市呈多发态势,特别是春节将至,这类案件有增多趋势。
2012年11月下旬,山西省怀仁县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涉嫌抢劫、抢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都是从外地一起来怀仁打工的青年。来怀仁3年多时间,二人没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在街面闲逛。后来,李某勾结赵某,从2011年冬天至2012年夏天半年多时间里,采用骑摩托尾随单身女子的方式,在县城街头、公路、社区等多个场合实施抢劫、抢夺行为,先后作案多起,共抢夺各种手包、背包14个,抢得现金2万多元
据介绍,在起诉的几十起“街面犯罪”案件中,八成多案件是外来流动人员所为,他们普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我是外地人,在当地脸不熟,做点坏事也没人认识”,所以铤而走险。
目前,“街面犯罪”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犯罪目的以侵财为主。二是犯罪所侵害的对象,以妇女和未成年人居多。三是犯罪人员的年龄普遍较小,大多为16岁至28岁的年轻人。
(《检察日报》1.9 郭洪平 朱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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