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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必须要将权力关进一个可靠的笼子,它不是思想道德的宣传,也不是声犹在耳的保证,甚至不是勤勉的司法机关。它应该是有着统一标准、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制定,并通过一套行之有效的透明流程得以实现的制度体系。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将权力关进制度之笼”,或许还有一层题中应有之义。我们都知道,权力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用得好了,可以利国利民,用得不好,轻则造成资源浪费,重则走向滥权腐败。因此,给权力这匹天生的野马套上合适的辔头,钉上最好的铁掌,梳理部门分工、层级分权的逻辑,打造科学、合理的权力运行规则与流程,或许才是“制度”最应该做的事。
(《法治周末》1.24 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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