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北京警方证实,目前发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房产,面积9666.6平米。
41套房产,近万平方米。“房姐”龚爱爱在京房产确切数字的披露,犹如投下一颗“震撼弹”,叫人情何以堪。
公众最关心的,无疑是龚爱爱购买这些房产的钱,来源是否合法?有关部门应全面追查,给公众一个结论。与此同时,人们更需关注“房姐”产生的土壤。正是在这个土壤里,真正深究下去,恐怕还隐藏着更多的“龚爱爱”。
“房姐”产生的土壤,一方面是财富产生的机制。“房姐”的起家之处,就与公共资源的合理收益机制严重缺失直接相关。要合法地获得北京9666.6平米的房产,作为一般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龚爱爱的途径就是在与公共资源收益分享中获得超额的收益。
“房姐”龚爱爱产生的体制土壤,另一方面是房产税的缺位。如果真像许多国家那样,房子越多税率越高,甚至到别墅收7%,1亿元的豪宅,每年要交税700万,每个月交60多万。在这种税收制度下,若像房姐那样大量囤房,估计交税就能交得她破产,她肯定不愿意买那么多房子。
要消除“房姐”现象,关键不在于对她这个人如何处理,关键在于如何尽快消除这一现象产生的体制根源。
(《新京报》2.1 匡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