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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拘禁来京上访人员案作出一审判决:王高伟等10人因非法拘禁11名来京上访人员,被法院判处两年至6个月不等刑期,其中3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
据了解,10名被告人均为河南省禹州市农民,年龄在17岁至32岁之间,其中,3名被告人犯罪时尚未成年。检察机关指控:王高伟于2012年2月出资承租了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的两个院落,付朝新(另案处理)雇佣了被告人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王世磊、王二飞、卢冬冬等9人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
“黑监狱”:“解手都看着”
2012年4月28日晚11时左右,47岁的宋雪芳在北京访民集散地久敬庄救济服务中心“被人拉走了”。
对这位因车祸赔偿问题已经上访了4年多的禹州人来说,被囚禁的24小时,就像一场噩梦。
“当时有好几个人来久敬庄抓我,我不愿意走,就打我的头。”她告诉记者。据同时被抓的禹州人王惠芬回忆,当时她正躺着,两个不认识的年轻人一来就叫出了她的名字,然后架着她的胳膊“连推带搡”,把她架了出去。
她们被抬到了一辆灰色的车上,“车上还有4个人看着”,车子出了北京四环,到了一个临着“窄窄的马路”的屋子里。王惠芬回忆说:“‘监狱’里有好几个房间,是一个大屋子隔开的。房间很小,床是上下铺,有6张床位,住着我们禹州的4个上访户。”
被关时,宋雪芳“什么也没吃,连口水都没喝”,手机、身份证均被没收,“一直在屋里躺着”,伙食是馍、面条,土豆和萝卜等。“早上是馍,没有稀饭,连我们农村人常吃的豆腐都没有。”同样曾被关在这座“黑监狱”的河南长葛人贾国法告诉记者。
最让他们胆颤的是“解手都有人跟着”。
宋雪芬说,“轮流好几拨人看着我们,晚上、上午、下午,看守人都不一样。在屋里说话也有5-6个人看着,就听我们说什么。被关期间,宋雪芳曾数次觉得头疼,要求看病,但从未获得允许。要吃药也不让,我一哭就挨打,打了两三次。”
河南长葛人丁新芳自称被关在另一个院落里。她回忆,院门口有两条大狼狗和1只藏獒,“到了之后解手也不让,解手时大狼狗和藏獒看着。”贾国法证实,他看到有两个女的因互相说话挨打。“看的人不让我们互相接触的。”
2012年4月29日夜间,宋雪芳等4人被送回河南。据媒体报道,在高速公路禹州口,4人各自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单位派车来接人,在高速路口“一手交钱,一手交人”。5月2日,4人又返回北京,通过打110报警,而“解救”出了当时仍被关的长葛上访群众。
宋雪芳当时还不知道,她被关押的地方,是随后将“名扬全国”的“黑监狱”——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126号院和102号院。
2012年6月7日,经营“黑监狱”的截访农民,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逮捕。
“黑保安”从何而来
在禹州方山镇付家村,王二飞和赵俊杰的父亲均告诉记者,招他们的儿子去北京“干活”的,是该村原村干部付朝新。
“俺儿去北京前,付朝新就说是招去当小区保安,一点儿没提干截访的事。”王二飞之父说,当时说好的工资是60元一天,“后来出事了,工资也没拿着。”
王二飞之父描述,其子曾在电话里表示:“俺干的不是个好活,整天都推推搡搡的。”
在方山镇花石乡孟庄,王壮壮的爷爷王书畔告诉记者,王壮壮是其舅舅王高伟拉去北京的。“王高伟以前是开客车的,他只说去北京‘跑车、拉人’,没说干截访。”
王二飞和赵俊杰之父均认为,其子“是在给政府干活”。赵俊杰之父声称,他不相信王高伟跟政府没有关系,“送上访的回来,是你老百姓想送就能送?咋可能?”
由于付朝新目前在逃,其妻子面对记者的询问,只是一再表示付朝新去北京打工,是“给王高伟帮忙的”。
禹州信访局的主任科员
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2月5日做出的判决书中,法院确认,北京王四营乡双合村126号院和102号院都是王高伟租的,王高伟是负责人,付朝新负责发工资。
判决书写道:“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高伟起组织、领导作用,系主犯。”依照《刑法》有关非法拘禁罪的规定,王高伟被判有期徒刑2年。
但“主犯”这一说法并不能令涉事者满意。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多位被拘禁的上访者及涉案截访者的亲属,都将幕后主使指向禹州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主任科员白中兴。
据记者获得的一份2012年12月5日上午该市信访局党组书记朱子健与一位媒体记者的对话录音显示,朱子健承认白中兴为信访局工作人员,但非领导,“在驻京办最长待过几个月”。此外,朱子健在录音中称此前并不认识王高伟等人,也不知道白中兴与王高伟是什么关系。关于王高伟去久敬庄“接人”一事,朱子健表示“要去核实”。“一切等审判后,案情更加明朗后,再做调查处理。”朱子健在录音中称。
2月5日,记者持续拨打白中兴的手机,但其手机已处于停机状态。
(《中国青年报》2.6 王梦婕 陈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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