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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是新学期第一天,“减负”再次成为开学主题。当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出台八条具体措施,落实学生“减负”。
小学不组织全校期中考试
按照规定,北京市教委要求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难度、次数。区县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除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外,区县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级组织统一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
区县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区县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名;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进行排名。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坚决禁止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竞赛成绩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出台的“八条规定”,明确表示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活动,不得为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低年级学生不留课外作业
在此次“八条规定”中,对比以往,在“中小学作业量”的规定上,市教委给出了明确的要求。据区县教委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初中生,北京市规定“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5个小时”,对于小学生,低年级学生也由以往规定的“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变为“不留课外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规定还跟以往保持一致。
教育专家表示,今年北京将减负“八条规定”集中在一起,要求全市执行还是第一次。“八条规定”能否给孩子们带来“福音”,关键在于素质教育的落实。
(《光明日报》2.25 张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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