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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最近调查发现,当地至少有超过600名儿童没有得到父母或家庭应有的抚育、照顾,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也提出了“事实孤儿”这一社会关注的问题。
“事实孤儿”生存艰难
2009年,小育的父亲因病去世,抛下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以及时年9岁的小育、7岁的小明兄弟俩。
患病的母亲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自理,更别说照顾两个儿子。家庭没了经济来源,仅靠两位伯父接济度日。四年来,小育成了这个三口之家的唯一支柱:每天中午放学后要到市场买菜,回家做饭给弟弟和妈妈吃。大伯和二伯每月轮流给孩子生活费,每天12元,“当家人”小育要精打细算,算计着怎么给一家三口管饭。“我每天中午都会买1块钱豆芽,再买点肉,差不多7块钱,晚饭买5块钱。”小育说。早餐怎么办?“白粥拌酱油。”
小育一家的境遇并非个案。在汕头潮南区雷岭镇,农民刘木海于2004年7月为了救一个落水儿童不幸溺死,一个月后,其妻子离家出走,留下三个孩子,最大的10岁,最小的仅3岁,三个孩子只能跟随伯父生活,但伯父是个靠种田维持生计的农民,根本无力抚养几个孩子。半年前,大女儿在初三新学期开学时选择了辍学。
“事实孤儿”数或超法定孤儿
从去年起,汕头市公益基金会发起“恤孤圆梦”行动,在摸查过程中关注到这个特殊的群体。基金会秘书长郑俊钦说,根据国家民政部的规定,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育的儿童,均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类似“政策上不符合孤儿范畴,但事实生活状况形同孤儿”在汕头究竟有多少?
目前,基金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已超过600名,而汕头市登记在册的法定孤儿仅为748名,照此估算,如果“事实孤儿”统计完全,基本与法定孤儿数量相当,甚至可能更多。“按照国家政策,法定孤儿每月有600元生活保障费,最高的每月每人有680元。”但是“事实孤儿”却无法得到政策关怀,这对孩子成长非常不利。
义工社帮扶欠缺政策保障
面对“事实孤儿”现象,汕头当地的公益组织开始多方探索。雷岭镇父死母失踪的三个孩子,尽管不是法定孤儿,也被汕头市公益基金会纳入资助对象。
汕头市澄海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澄海爱心义工社,早在2009年母亲节便为隆都镇的20名在读孤儿寻找“爱心妈妈”,与孤儿一对一结对帮扶,开展“情系孤儿,延伸母爱”活动。小育兄弟俩虽然不是法定孤儿,也成为结对帮扶的对象,同样拥有了“爱心妈妈”。如今,这些获得结对帮扶的孤儿最小的只有6岁,大的今年已经22岁。
澄海爱心义工社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爱心妈妈”关注结对孤儿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培养孩子的健康心态,引导他们增强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目前的这些实践探索仍缺乏政策保障,系统性仍有待提高。
(《羊城晚报》2.18 王漫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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