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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称在安徽、福建等5省份调查显示,受调查低保家庭中,6成非贫困家庭,而近8成贫困户未享受低保救助。一石激起千层浪,调查结果立刻引起舆论广泛热议。
对此,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去年上半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来看,一些地方存在“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全国错保率约为4%。
虽然6成错保率最终被证实为4%,但错保率依然存在。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一种有限资源,在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有一个“应退不退”的错保,就会对应一个“应保未保”的漏保,错保率无论高低都意味着对公平原则的一种伤害。实际上,这才是舆论热议的焦点。公众对真实错保率或许无从判断,但对错保频发的原因却并不陌生。
最低生活保障来自公共财政,公平公正和公开是维护这一制度的基本底线,只有这样才能使低保成为低收入者的“及时雨”,而不至于沦为高收入者的“零花钱”。误读的数据广为流传,其背后未尝不是公众对低保制度不尽满意的真实写照,由此也为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敲响警钟。
(《法治周末》2.28 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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